注:1. 防晒类化妆品必须测定防晒指数(SPF值),并在产品上标注SPF值。
2. 防晒化妆品未经防水性能测定,或产品防水性能测定结果显示洗浴后SPF值减少超过50%的,不得宣称防水效果。宣称具有防水效果的防晒化妆品,可同时标注洗浴前及洗浴后SPF值,或只标注洗浴后SPF值,不得只标注洗浴前SPF值。
3. 根据产品宣称的抗水程度或时间选择不同测定方法。
4. 可以根据所测PFA值在产品上标识PA等级:PFA值小于2,无UVA防护效果;PFA值2~3,PA+;PFA值4~7,PA++;PFA值8~15,PA+++;PFA值16或16以上,PA++++。
5. PAF值小于12时,按照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试验;PFA值等于或大于12时,按ISO 24442进行试验。
6. 以上检测周期为正常检测时间,如出现测试结果不合格或防晒化妆品功效测试估计值和实测值相差大等特殊情况时,检测周期将延长。
7.检测费用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